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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负责学校党政对校区综合性工作的部署、规划和制度的贯彻落实。
二、负责校区内综合事务及各部门的协调、管理、保障、监督工作。
三、负责校区的组织、宣传、统战及保密工作。
四、负责校区的有关文稿起草及以校区党政名义发文的审核。
五、在校党委领导下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区稳定工作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。
六、配合人事部门在校区的人事管理工作。
七、配合保卫部门在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
八、配合财务、审计部门在校区的财务管理工作;
九、负责校区内各类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和反馈工作,做到上情下达,下情上达。
十、负责校区群众来信、来访的处理与接待,做好解释与安抚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校区介绍信的开具及收发室的管理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校区与所属街道办事处、派出所等单位的联系,协助落实各项社会工作。
十三、根据学校的安排,负责与原主管领导单位及兄弟协作单位的联系及来访接待工作。
十四、负责校区党政印章、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。
十五、负责校区总值班的安排和校区各值班点的监督工作。
十六、负责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