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室岗位职责

 

会计室承担泰兴校区和附中的财会工作。其职责如下:

1、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,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,懂得泰兴校区和附中的报销

   制度、审核权限等规定。

2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不徇私情。

3、负责办理泰兴校区和附中有关收入的原始会计凭证传递业务。

4、负责办理日常经费支出(包括住房公积金、社保费、医疗保险费等缴存业务)及专项支

   出的报销业务。

5、负责保管和按规定使用泰兴校区和附中的资金。

6、负责定期将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的财务资料传递到学校计财处。

    7、负责泰兴校区和附中出纳日记账、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备查帐的记账工作。

 

 

 

版权所有©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泰兴校区管理办公室
 联系地址:中国江苏省泰兴市国庆东路47号(225400)
电话:05237652694 05237622116 052376526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