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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室承担泰兴校区和附中的财会工作。其职责如下:
1、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,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,懂得泰兴校区和附中的报销
制度、审核权限等规定。
2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不徇私情。
3、负责办理泰兴校区和附中有关收入的原始会计凭证传递业务。
4、负责办理日常经费支出(包括住房公积金、社保费、医疗保险费等缴存业务)及专项支
出的报销业务。
5、负责保管和按规定使用泰兴校区和附中的资金。
6、负责定期将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的财务资料传递到学校计财处。
7、负责泰兴校区和附中出纳日记账、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备查帐的记账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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